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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鉴
自2025年7月29日起,厦门市公安局决定对红相股份实控人杨成取保候审。经查实,2017年至2022年,该公司共虚增营业收入10.02亿元,虚增利润4.2亿元。同时两次实施欺诈发行,共拟募集资金6.43亿元。
7月30日,红相股份(证券代码:300427)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取保候审的公告》。
内容显示,厦门市公安局对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成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5年7月29日起算。
红相股份表示,杨成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职务,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董事长被取保候审,与该公司此前持续多年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有关。
6年财报造假
两次欺诈发行
2024年4月,深交所对红相股份及公司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内容显示:根据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查明的事实,红相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年报造假、欺诈发行等重大违规行为。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卧龙(2023年12月红相股份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60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1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75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9亿元,虚减利润总额0.03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
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0.25亿元,虚减利润总额0.25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二、欺诈发行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017年11月20日,红相股份首次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8年4月17日,红相股份披露经修订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2018年5月21日,红相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8年8月27日,红相股份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7号)。
红相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800万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4年至2017年。
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
2019年4月25日,红相股份首次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19年10月21日,红相股份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2020年1月2日,红相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年2月21日,红相股份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号)。
红相股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85亿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6年至2019年1-6月。
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三)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2020年4月28日,红相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2020年4月29日,红相股份披露经修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2020年8月13日,红相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0年10月13日,红相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2021年2月5日,红相股份发布公告,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
红相股份本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1-9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公告的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综合上述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
2.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2288万元罚款;
3.对银川卧龙总经理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65万元罚款;
4.对时任监事吴章坤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
5.对时任财务总监廖雪林、时任物流总监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5万元罚款;
6.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7.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
8.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昔日虚构营收超10亿
而今两年亏损超8亿
公开资料显示,红相股份成立于2005年7月29日,2015年2月17日在创业板上市,其主营业务是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是电力检测及电力设备、铁路与轨道交通牵引供电装备等。
该公司介绍称,作为国内最早推广电力设备状态检测、监测业务的少数几家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市场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基础学科覆盖较广、产品形态相对齐全、业务种类相对完善的电力设备状态检修体系。
经核算,在被查实财务造假的6年间,红相股份共虚增营业收入10.02亿元,虚增利润4.2亿元,虚减利润0.28亿元。
财报未被核查的2023年和2024年,红相股份的业绩表现由盈转亏,两年间亏损额度分别为4.59亿元和3.53亿元,两年合计亏损额达8.2亿元。
2025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增长75.15%;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为1548.06万元,同比增长147.21%。
另据同花顺披露信息,此次被取保候审的杨成出生于1961年,学历为厦门大学统计学硕士。
他曾先后任厦门红相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有限”,红相股份前身)副总经理、红相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红相电力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董事、中宁县银变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忠市红寺堡区银变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红相智能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后任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厦门红相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红相电力(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红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
2024年,杨成在红相股份领取的薪酬为19.43万元,较2023年减少28.7万元,报酬及A股持股市值总计1.6亿元;薪资较高的2021年,杨成在红相股份领取的薪酬为102.04万元,报酬及A股持股市值总计3.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该公司归母净利润为亏损6.12亿元。
另据7月29日公告披露,目前,杨成持有的2000万股红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3.96%,占该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93%。
此外,红相股份控股股东杨保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3832万股持股被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0.71%,占该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54%。
孙公司因围标被禁采
总公司屡违规收监管函
红相股份的违规动作并未止步于2022年。
2024年12月24日,红相股份持股45.9%的孙公司“成都中昊英孚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围标行为,被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处以“3年内禁止参加国防科技大学采购活动”。
2024年10月9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杨成、廖雪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内容显示,该局对红相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红相股份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问题:2024年4月28日,红相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已确认的EPC收入、成本进行追溯调整。这一事项反映出红相股份此前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红相股份、杨成、廖雪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因同一事项,深交所已于2024年9月30日对红相股份出具监管函。
但这并非深交所首次对红相股份出具监管函。
2024年1月30日,红相股份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亏损6.6亿元至7.1亿元。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4.59亿元。
2024年8月8日,因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深交所对红相股份出具监管函。
信息来源:同花顺公开披露
责任编辑:江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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